加班的錯覺-成長
一個年輕人,初出茅廬,來到一家新公司。
他勤勤懇懇,兢兢業業,每天都加班到深夜。老板幾次三番提出要給他算加班工資,他都憨憨笑著說:不用不用。
這樣的員工,是好員工嗎?
從老板的角度看,毫無疑問是。他就好像是頭老黃牛,吃的是草,擠出來的是奶。這樣的員工誰不愛用?
不過要是把眼光再拔得高一些,這樣的行為就變得荒謬起來。
人的心理很奇妙。平時,他會習慣把自己的眼光關注在周圍的環境上。環境中的一草一木,周圍人的一舉一動,都對他的個體心理產生影響。他要奮進,自然就會把注意力放在自己身邊的人身上。不管如何,只要做得比他們強,就可以滿足自己的自尊心和自信心。
幾千年下來,人們始終是這樣過的。但是隨著群體心理研究的深入,人們漸漸發現了這種行為背后的悖論。
加班,始終是一個相對值。就像看電影時大家都希望看得清楚些,而站起來毫無疑問可以有最好的視角。然而如果所有人都站起來,那結果又和大家都坐在椅子上一樣了。加班也一樣。單次的義務加班不會對整體的工作氛圍產生影響。但是如果它成為風氣,那么大家的辛勞程度就和8小時工作時一樣了。而且這種加班風氣還會形成一種惡性競爭:今天你義務加班一個小時,從而在整體競爭上更具優勢。好,明天我就要加班兩小時,把你比下來。于是乎,這種你死我活的激烈競爭結果就是大家每天都要工作到晚上10點以后。
通常人們會覺得,認真工作,就一定會有回報。這種回報可能是經濟上的,也可能是心理滿足感。但無論如何,回報總是取決于自己的絕對努力(自己究竟做了多少活兒)。這其實是個體心理的誤解。實際上,在生活中人們的回報,不論是經濟上的,還是心理上的,都更多地取決于他在周圍環境中所處的相對位置。
正是因為心理滿足實際來源于相對位置,所以造成了這個錯覺。這不單是宏觀與微觀的問題,更是個體心理與群體心理的層次差異與人開的一個小玩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