贍養父母需要協議書嗎?
寧夏回族自治區老齡辦近日下發了《關于進一步做好家庭贍養協議書簽訂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區56.4萬60歲以上老年人逐步與子女簽訂家庭養老協議。
子女贍養父母,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贍養協議”折射養老保障體系存在盲區。
簽了協議不扯皮
家住平羅縣黃渠橋鎮黃渠橋村的劉老太太和她的兩個兒子簽訂了家庭贍養協議書。“協議”規定,兩個兒子每月須支付老人100元生活費,輪流安排老人在家里住。劉老太太對記者說:“簽了協議好,子女就不會互相扯皮了。”
銀川市金鳳區老齡委2005年曾對轄區內老人生活狀況進行調查,發現農村不少老年人生活狀況差。
“我們一直說"百善孝為先",但一些年輕人孝順父母意識越來越淡薄。”金鳳區老齡委副主任王雪梅講述了自己親歷的一件事:她的繼母是金鳳區良田鎮人,從良田鎮到銀川市區公交車票要兩元,可這錢她的親生兒女不愿意給。“這正是我們努力推行家庭贍養協議的原因。”王雪梅說。
示范效應大于實際效果
家庭贍養協議一出臺,立即引發討論。在銀川近郊大新鎮田里勞作的吳老爺子一聽說子女要和父母簽訂贍養協議,很不解:“我辛辛苦苦養育兒女一輩子,他們養我還要簽協議?”
互聯網上,一位網友表示贊成:“法律雖然規定了贍養義務,但比較空洞,這個協議把法律具體化了。執行協議的應該是鄉鎮和村委會,他們對村民情況了解,操作起來比較容易。”
記者調研發現,家庭贍養協議書的示范效應大于它的實際效果。在實際操作中,那些本來很好贍養父母的家庭認為不必簽,而贍養父母不太盡心的不愿簽,不希望受到村委會的監督。
傳統道德觀念淡化?
許宗信在基層農村工作了10多年,他說:“傳統敬老愛老的觀念在當今農村有所減弱。以前農村社會受到三綱五常觀念的約束,而現在,有些子女抱怨家庭貧困,無法贍養;有些家庭子女多,就互相推諉。歸根究底,是贍養老人的意識沒有到位。”
平羅縣黃渠橋村村民石海峰說:“父母把自己養大成人,贍養父母是一種責任。但這樣天經地義之事有人做不到。”
金鳳區良田鎮盈南村是靠近銀川市區的一個村莊,銀川城市擴張過程中,這個村逐漸富了起來。在這樣的地方,家庭贍養協議只是養老保障的一個補充。
養老保障體系待完善
南開大學社會學系教授趙萬里說,中國鄉村社會正經歷一場深刻變革,家庭贍養協議是這場變革的縮影。以前,家庭在人們心中地位是最崇高的。社會開放讓家庭在人們生活中的地位逐漸被其他一些東西分享了。他建議在大力倡導傳統道德的同時,推動國家養老保障體系建設。
中國逐漸進入老齡化社會,養老問題越來越突出。但現在我國農村養老體系仍不健全。為了保障老年人安享晚年,首先要建立農村老年人養老保障制度,讓他們生活有所依靠。其次,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應向老年人傾斜;動員各種社會力量參與養老事業……(新華社供本報專稿/邵海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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