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行社與餐廳合作協議模板
旅行社與餐廳合作協議模板
為了更好地滿足旅客的需求,提高旅游業的服務質量,特制定本合作協議。在此基礎上,旅行社與餐廳達成以下合作事項:
一、 客人接待
1. 旅行社按照預定情況提前通知餐廳客人人數和用餐時間。
2. 餐廳按照預定情況安排用餐桌位,并做好接待工作。
二、 飲食服務
1. 餐廳應保證菜品新鮮、干凈,且符合國家相關規定。如有特殊要求或過敏史,請提前告知。
2. 餐廳應根據預訂情況及時備菜,并確保菜品在規定時間內上桌。
3. 如遇突發情況導致無法供應已經預訂的某些菜品,餐廳應盡快通知旅行社及時調整方案。
三、 收費標準
1. 菜品價格:按照餐廳實際價格計算,不得高于市場價。
2. 服務費:由餐廳按照規定收取,旅行社不得干涉。
3. 賬單結算:旅行社應在客人用餐結束后及時結算賬單,并付清相關費用。
四、 其他條款
1. 雙方應保持良好溝通,如有變更需求應提前告知對方。
2. 如因不可抗力因素(如天災、戰爭等)導致無法履行合同義務的一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3. 本協議自簽署之日起生效,在協議期限內有效。雙方經過協商可以續簽或重新制定協議。
以上為本次合作協議內容,請雙方認真遵守執行。如有糾紛,應友好協商解決。合同正本一式兩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