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一個“媽”-中國新傳說
老李是我的丈母娘,筱梅理直氣壯地這樣喊她,我只敢偷偷喊。
岳父去世后,老李獨自住著一套兩居室,并不寬敞,可這樣的房放在成都一環以內,靠我和筱梅兩個胡吃海喝的德性,估計一輩子也買不來。
結婚前,我死皮賴臉地問筱梅:“我交不起房子首付,你還嫁給我嗎?”
筱梅的回答讓我感動,她說:“現在你一文不名,不代表你窮一輩子,咱們結婚吧。”
老李強烈反對我們結婚,第一次登門拜訪,她當著我的面罵筱梅:“你是傻了還是癡了?嫁個一沒房二沒錢的傻小子,還是外地戶口。你們結婚可以,等我死了再說!要不,現在就斷絕母女關系!”
那天,我記不清是怎么從那扇防盜門里走出去的,總之,心情極差。回出租屋的路上,我甚至想過要和筱梅分手。
丈母娘如此兇惡,我猜筱梅平時的溫柔可人或許是裝的呢。
可是筱梅認了死理,非我不嫁,說老李那里她去擺平。
第二天,老李急三火四打電話給我,電話里她沙啞著嗓子喊:“周大林你快來,筱梅服毒了!”
我火速趕到老李家里,老李正哭得呼天搶地,見了我,像見了救星一樣,命令我火速將筱梅送往醫院。
我背著筱梅下樓梯,心里暗暗樂了,因為筱梅在我耳邊呼呼吹著熱氣,說:“我騙老李的,我就不信這婚結不了。”
我沖老李喊:“阿姨,您別去了,筱梅有我呢。”老李一到夏天就犯頭暈,加上她腿腳酸軟,聽我說這話,就上樓去了。
筱梅的“自殺事件”最終促成了我們的婚姻。
結婚那天,老李冷冷地給我約法三章:
不許惹筱梅生氣,筱梅就算說西是東,那么西就是東。
不許和別的女人有密切來往,同學也不行。
要主動干家務,煤氣水電費都要平攤。
白紙黑字,互按指印。
我暈了,我這不明知婚姻是火海,還義無反顧要跳進去嗎?
更暈的是,我成了“蹭客”,帶著老婆蹭丈母娘的房子住。這件事情本身就讓我渾身不自在,現在又來個約法三章,還讓不讓人活啊!可是,筱梅打了算盤,說:“一月省下2000元房租,有那些錢,我們買啥不行?”
我想了想,也是,有房不蹭是傻瓜。
雖然厚著臉住下去了,但從此我對老李“懷恨在心”。礙著筱梅的面子,我表面上對老李還是很親熱的,媽長媽短地喊。但我心里知道,丈母娘就是丈母娘,一丈以內才是媽,一丈以外,親媽才是媽。
同住一個房檐下,我朝九晚五上班,白天幾乎不在家,周末給老李買點她喜歡吃的糕點水果什么的,如此倒也相安無事。
半年后,筱梅懷孕了,這個消息讓我愁云滿腹。我認為我們還沒有能力生孩子,自己都還是大孩子呢。
況且,養孩子靠的是什么?實力!金錢的實力,背后支援的實力,還有耐心等等。
可是我有什么?沒有給孩子存夠奶粉錢;我父母家在綿陽農村,年邁體弱,根本不可能幫我帶孩子;我沒有耐心和一個動不動就號哭的小家伙斗智斗勇。
所以,我勸筱梅先不要這個孩子,等我們買了房再要也不遲。筱梅愣愣地看了我良久,一個耳光“啪”地甩過來:“周大林,你是不是男人?當初沒房不敢結婚,現在沒房不敢讓我生孩子!”
我捂著熱辣辣的臉,看著以前善解人意、如今河東獅吼的妻子。
老李買菜回來時,我和筱梅正大眼瞪小眼。筱梅擺出豁出去的架勢對老李說:“媽,我懷孕了,以后你可一定要幫我帶寶寶啊。”
老李手里的菜掉到了地上,一尾活蹦亂跳的鯉魚在塑料袋里撲騰。她結結巴巴地質問我們:“我讓你們住我的房子還不夠,難道還要幫你們帶孩子?奶奶帶孩子是天經地義的事情,哪有外婆帶外孫的說法,不帶!”
說歸說,十月懷胎后,當一個粉嫩粉嫩的女孩兒呱呱墜地時,老李還是笑了。
豆豆三個月,筱梅要回公司上班,跟老李商量以后就由她帶豆豆。
老李答應得倒挺爽快,不過最后附加了一句:“工資怎么算?你們蹭我房住就算了,我可不能給周家白效勞!”
一刻鐘后,老李拿出一份帶孫協議:
工資每月1500元,不得拖欠。